一、戶籍須設在烏日區內,農、林地須在台中市境內或在烏日區毗鄰。
・農地:1人須0.1公頃。
・林地:1人須0.2公頃。
・農保加保須親自辦理及每年從事農業耕作90天。
二、戶籍遷離烏日區以外或已無農、林地者,須辦理農保退保。喪失農農保費者,無法申請勞保局的農保三項現金給付。戶籍在本區內異動或門牌整編時,請帶戶口名簿於保險部辦理更正。
三、農保被保險人將農、林地過戶給子女、媳婦時,再準備資料於保險部辦理重審。
如須重審而未辦理者,將無法申請農保的三項現金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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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如有任何異動,以最新法令為依據